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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官网: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08 09:04:14来源:ray竞技官网 作者:RAY竞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 0 元。

  (三)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 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本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时,只调整首次执行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本期期初调整如下:调减其他流动资产530,226.45元,调增使用权资产15,462,178.96元,调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59,743.61元,调增租赁负债10,472,208.90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的策略的顺利实施,逐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上的水准和运营效率,拟对公司组织架构来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逐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1、为逐步加强公司华东大客户业务,明确业务定位,将“华东团餐事业部”调整为“华东大客户事业部”;

  2、根据公司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规划及市场情况,更好的支持公司门店及大客户业务电子商务渠道的发展,明确组织职能,将“巴比商城”调整为“电商经营中心”;

  3、为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撑公司管理层科学决策,提升公司业务信息化成熟度,将“信息管理中心”调整为“数字化研发中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限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来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付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有关的资料于2021年10月18日通过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市场形势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关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进行具体的落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钱昌华女士的辞职报告。钱昌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苏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举其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中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钱昌华女士的辞职报告。钱昌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公司CEO刘会平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同意聘任苏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拟聘任马晓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的策略的顺利实施,逐步优化公司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管理上的水准和运营效率,拟对公司部分组织架构来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逐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接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爽:男,中国国籍,198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至2007年就职于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至2010年就职于济丰包装(上海)有限公司;2010年至2021年7月任职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至今在公司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马晓琳:女,中国国籍,1989年生。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规划部;2013年7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监事;2021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晓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一食品制造(202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三季度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72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04.7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9日对这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拟投入“生产线及仓储系统提升项目”“食品研发中心和检验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22,567.65万元与原拟投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212.35万元,即27,78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7.34%)和上述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至新项目“巴比食品南京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额为30,281.20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27,78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茂”)实施。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于2021年2月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茂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

  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38,141.3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不含账户利息)为36,263.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及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关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进行具体的落地实施。实施主体的增加有利于促进公司各地区市场的有效拓展,有效整合企业内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使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及建设完成后能够更好地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网络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均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现增加5家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为该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明显的变化。新增实施主体后,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详细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2幢1区160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的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制作;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服务:餐饮管理,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批发、零售:厨房设施、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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